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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
浏览量:1184  发布时间:2021-08-18

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情况

歙县位于安徽南部,北倚黄山风景区,东邻杭州,南连千岛湖,面积2122平方公里,人口近50万。歙县历史悠久,秦始建县(公元前221年),宋设徽州府(公元1121年),是古徽州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曾经辉煌近四百年的徽商故里。1986年国务院公布歙县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歙县是徽文化的最主要发祥地和集中展示地,徽墨、歙砚、“徽州四雕”、新安画派、徽派盆景等影响深远,歙县是中国徽墨之都、中国歙砚之乡、中国牌坊之乡和中国徽文化之乡。歙县文旅资源丰富。拥有5A级景区徽州古城、棠樾牌坊群·鲍家花园景区,4A级景区新安江山水画廊、雄村,石潭油菜花、阳产土楼、坡山云海等享誉省内外,是中国旅游文化示范地和安徽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

境内有中国传统村落数量总计148个,位列全国县级第一,拥有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处、名镇1处、名村5处。现有地面不可移动文物378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46处,其中国保22处、省保54处,市保27处,县保143处,历史建筑2976处。

    一、认真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工作

 历史建筑划定情况。2018年6月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对歙县范围内历史建筑资源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并于2019年2月经歙县人民政府进行公布(历史建筑总2976幢,一类317幢,二类2659幢)。

历史文化街区划定情况。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修编完成《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歙县4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主要包括府衙历史文化街区5.4公顷、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9.3公顷、渔梁历史文化街区8.9公顷以及鲍家庄历史文化街区1.1公顷,合计24.6公顷。2019年9月,歙县鲍家庄、歙县斗山、歙县府衙三条历史文化街区确定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文物普查登记情况:根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情况,歙县现有地面不可移动文物3785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46处,其中国保22处、省保54处,市保27处,县保143处。徽州古城范围内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35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全县现有国有、民营博物馆、纪念馆10家,县博物馆现藏各种文物标本30,000余件。

    二、做好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一)城市山水环境、整体格局风貌的保护情况。

 “十一五”以来,在国家投入1400 余万元国债资金的同时,歙县政府筹集5.5亿元资金,对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以及环境协调区进行整治,延续城市文脉,继承古城肌理。同时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规定,对参观游览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在门票收入中按不低于20%的比例专门用于古城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养和安全管理。同时严格控制斗山、长青山等山体上的建设,恢复自然山体景观,逐步建设成为城市开放公园。重点保护问政山和西干山以及各种历史遗迹,如问政门、历史城墙遗址、披云古道等,禁止采石采矿、挖沙 取土、伐木毁林、开荒扩耕、狩猎放牧、种植采挖草药、建墓葬坟等活动。加强滨水环境治理,新建、整修滨江防洪驳岸,修建亲水平台,建设绿化景观,凸现山、水、渔梁坝及古桥景观。

2006 年以来,拆除古城墙外不协调建筑2.6 万平方米,建筑环城公园,新增公共绿地近3万平方米;修建古城墙近1000米;修复潮水门、月城、万年桥、太平桥,总投资达 1.6 亿元。

2007年底,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歙县徽州府衙历史地段保护修建性详细规划》,随后邀请徽派古建专家担任单体总设计,徽州古建研究所承担具体设计任务,启动徽州府衙修复工程。该工程占地 2.7 公顷,建筑面积 9800 平方米,总投资2.2亿元。2012 年底,府衙修复工程竣工并对外开放。

(二)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风貌保存现状、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情况。

2010年以来,歙县相继进行了“小街、小巷、小区改造”, 保护历史城区内现有21条街巷的风貌,恢复青石板、鹅卵石路面等工程。设置渔梁停车场、万年桥头停车场、月城外停车场等三处主要停车场及若干处次要停车场,妥善解决历史城区的交通、车辆停放问题。进行历史城区徽州路、长青路、城东路、壕城路、问政路等环路改扩建。改造完善历史城区供水管网系统,污水截流进入城市排污干管,修整居民室外下水管道。进行历史城区室内外电力线改造,拆除电力、电信、有线电视杆线,线路入地敷设。在徽州路北段东侧、徽州路南段西侧、长青路东段北侧兴建三所垃圾转运站;改造 8 座旧式公厕、新建 18 座标准旅游公厕,增设垃圾收集箱和其它环卫设施。对于历史城区内重点消防地区,结合派出所及民兵组织建立机动消防队并配备简易消防车等消防设备,主要街道设置消火栓。

近年来,相继实施了几个大型项目:

2013年实施渔梁整治提升工程,累计完成投资 2.1 亿元(其中政府投资 8000 余万元)。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整治环境风貌。

2018年投资400万,实施新路街雨污分流工程。

2019年投资660万,实施徽州路截污工程。

2019年开始强力推进徽州历史博物馆建设,总投资1.29亿元。项目主体封顶。项目建成后将争创全国第二家县级层面的国家一级馆,成为歙县对外形象展示的一张新名片。

2020年,投资1700万,实施歙县城东县中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二)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保护修缮情况。一是成功创建古徽州文化旅游区5A景区(包括古城、棠樾牌坊群等),歙县徽州府衙修复工程于2015年1月喜获“鲁班奖”,在我省古建项目中尚属首家。二是多途径多形式传承徽商文化,充分利用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建成教育、文化展示基地,向世人展示博大精深的徽文化。如在徽州府衙建设徽州历史主题博物馆、徽州名人馆、徽州传统工艺馆、徽州民俗馆等,展示徽文化和徽派技艺。将打箍井街7号、9号辟为黄宾虹纪念馆,宣传、展示黄宾虹和新安画派书画艺术;三是积极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加强历史建筑修缮利用,资源共享,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如把白云禅院修缮改造为美术馆,把老县委大院打造西街一号,业态为徽州大讲堂、安若酒店、木言青旅、徽州家宴、问道研学等,还有九月徽州、素舍、陶行知纪念馆、行知书院、深渡阳产土楼群、许村小芹盧民宿等。四是积极争取资金。先后编报国保省保集中成片文物保护工程、国保省保单位单体维修和消防、展陈等项目设计方案,截止目前已争取国家及省市文物保护等资金超过1.5亿元。2017年以来县财政确定每年安排专项补助300万元,项目资金合计1200余万元。五是推进文保项目建设。依托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整合各类资金对4个空间形态类28处古建筑和12个单体形态类1027个单体古建筑进行了综合整治和保护利用任务。积极实施好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我县借助国家文物局选取国家传统村落实施国保省保集中成片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共有许村、棠樾和雄村列入了实施名录。三个村共争取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8957万元(下达资金),先后实施了文物保护、文物展示、古民居蚁(虫)综合防治、消防(消防提升)和防雷、国保保护性设施项目等,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风貌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和提升,火灾防范水平大提升,有力促进了乡村旅游的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三、做好规划编制和执行,规范日常管理

    (一)历史建筑建档测绘、挂牌情况,历史建筑省级数据库建设情况,历史文化街区建档、标志牌设置情况。

2019年9月,安徽省公布歙县鲍家庄、歙县斗山、歙县府衙三条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街区和徽州古城59幢历史建筑挂牌工作由歙县古城保护事务中心负责,其他历史建筑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挂牌,现已完成此项工作。2019年8月,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均已录入住建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信息平台。2020年底,完成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工作。目前正在开展历史建筑建档测绘工作。

(二)名城保护规划、街区保护规划的编制审批备案和实施情况情况

歙县目前已编制完成《歙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歙县古城墙保护规划(2016-2030年)》,省政府已批复。2007年,由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修编完成《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范围,主要包括府衙历史文化街区5.4公顷、斗山街历史文化街区9.3公顷、渔梁历史文化街区8.9公顷以及鲍家庄历史文化街区1.1公顷,合计24.6公顷。

    (三)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加强徽州古城保护,2016年出台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这是黄山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与之配套出台了《歙县徽州古城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车辆禁(限)行工作的通告》、《歙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歙县徽州古城店面招牌设置管理办法》(暂行)、《歙县徽州古城城墙保护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古城内工作机构职责、历史建筑和文物的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制定了《歙县古城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图例》、《歙县古城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技术标准》,明确保护修缮的实施程序及技术要求,使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有的放矢。整合基础资源,对徽州古城保护范围内风貌较佳、产权混杂的历史建筑进行自愿收储,制定了《歙县徽州古城文历史建筑收储管理办法》,明确收储的工作机构、方式、程序等,为推进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工作补足动力。

(四)名城保护日常监管、违法行为监督处罚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一是成立相关组织机构。歙县成立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全面负责歙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委员会下设“歙县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与“徽州古城保护事务中心”、“歙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办公室”等三办合署集中办公;歙县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研究解决名城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聘请资深规划和文物专家为县委、县政府古城保护的顾问;对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还必须征求城市建设领导组以及广大市民的意见;成立“歙县徽州学学会”,专门研究徽州学发展史和宣传徽州文化工作;斗山街成立古街区管理委员会,许村、昌溪、渔梁、呈村降、北岸、蕃村等近十个古村落成立村民保护委员会。二是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评估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安徽建筑大学设计院开展此项工作,现已完成;三是稳步推进徽州古城墙申遗工作,完成编制2019年歙县徽州古城城墙年鉴材料,报送南京联合申遗办;参加在开封举行的第七次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会议,徽州古城城墙申遗文本通过专家咨询,下步将专家咨询通过的城墙申遗文本提交国家文物局审定;四是加强徽州古城日常监管,加强和包保小区规范化管理,使包保小区创城创卫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定巡查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会做好创卫巡查工作。

(五)名城保护工作培训、学习交流和社会参与情况

一是积极承办全国性会议、培训班活动全方位宣传歙县,歙县于 2012 年 10 月成功承办了“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和革命老区保护工作交流会”,并于2019年6月承办徽州传统村落传承与保护国家级高级研修班;每年度举办新安江国际马拉松比赛、徽州古城民俗文化节、歙县徽州古城全国摄影大展等大型活动。通过一系列的会议与活动交流,不仅对外展示了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风貌和人文内涵,加强了各地区之间的交流,对促进歙县历史文化名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深化徽州古城文化发掘。以歙县境内徽州府署、深渡镇新安国医馆、杞梓里镇王茂荫展示馆等政德教育基地为依托,开办政德教育培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干部为政之德,更好地宣传了歙县高品质旅游资源和徽文化资源。

(六)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情况、未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情况

歙县徽州古城范围内文保单位均按照“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管机构”进行管理。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了县文物事务中心、“歙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等。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保护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建设业余文保员和业余监督员队伍,签订保护协议,承担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全县现业余文保员37人,业余监督员220余人。目前,县乡村的三级保护网络已基本形成。二是实施分类保护。对全县登记在册的3785处文物和分布在全县各乡镇的古村落实行分类保护,对价值较高、有特色的列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通过近两年国省保申报工作的不懈努力,2019年4月,我县21处文物单位被公布为第八批安徽省文物保护单位;同年10月,9处省保单位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四、取得成效

1.整体风貌得到有效控制。名城名镇名村的整体建筑风貌较为协调,与周边山体、水体等自然景观关系良好,粉墙黛瓦的城乡整体形象体现了典型徽派建筑群风格,并从建筑体量、层数、色彩屋顶形式等方面进行控制,也注重对建筑细部如门窗以及马头墙作为主要象征符号的引导。

2.大部分历史建筑及特色要素得到保存。目前我县还保留着相当一部分的明清徽派建筑,其布局、结构、装饰等均完整体现了徽派建筑的精华。另外,与历史建筑相关的一些特色要素也得到较好的保护,民居宅院、城墙、牌坊、塔寺、古井、古树、名木、石碑等众多的历史遗迹与徽派建筑一起构成了我县历史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

3.群众保护意识不断提升。长期以来,对徽派文化的重视和不断挖掘,使得我县百姓产生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热爱,我县的保护工作得到了社会各个阶层的支持。

4.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通过保护利用,发展了旅游,增加了居民就业,促进了歙县社会经济发展。

五、推进名城名镇名村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和建议

一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融资,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工作有关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是加强科技支撑,推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范围内的古建筑防腐、防虫、防火、防漏、防雷、防盗、防潮、防裂等处理技术。对徽州古建筑中的古塔、古亭安装避雷针,对古书院、古祠堂开展白蚁防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合理利用。实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人才培养工程,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保护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传统能工巧匠。继续实施“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徽州古建筑保护利用工程,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及多方面筹措资金,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积极探索我县古民居和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方式。将古城保护与文化旅游完美整合,不断提升古建筑的遗产价值和社会价值,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良性循环。

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使其重新焕发生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今后,我县将创新工作思路,加大保护力度,努力实现保护与利用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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